党史为镜,映照为国为民的初心。2021年以来,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要求结合各行各业实际,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、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,必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强化政治监督,抓好日常监督,推动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项目落地见效,切实把好事办实,把实事办好,办到群众心坎上。
站稳人民立场,增强思想自觉。党史学习教育,理论学习是基础,知行合一是关键。开展好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就是把党史学习同总结经验、观照现实、推动工作结合起来,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。学史力行,关键在于实干为民。要强化为民宗旨,始终坚持执纪为民,深入践行群众路线,善于倾听“民声”,汇集“民意”,争取“民心”,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。要发扬务实作风,真抓实干,久久为功,杜绝“摆花架子”,避免在“作秀”中走样变味。让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成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“试金石”。
坚持问题导向,解决“急难愁盼”。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要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,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,坚持把困扰人民群众的难点、痛点、堵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、着力点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、教育、社保、医疗、住房、养老、食品安全、社会治安等问题。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“四风”问题,着力纠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探索设置基层“四风”观测点,不间断监测“四风”新动向、新表现。要创新工作方法,持续从“小切口”开展专项治理,把群众的小事“落细办”、把群众的难事“上心办”、把群众的急事“加快办”、把群众的实事“一直办”。
把准职责定位,发挥职能作用。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认识到,自己手中的权力、所处的岗位,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,只能用来为党分忧、为国干事、为民谋利,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不慕虚荣,不务虚功,不图虚名。要大力弘扬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勇于攻坚的过硬作风,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真落实、快落实、落实好,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,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温度,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成效,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、幸福感更可持续、安全感更有保障。